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用户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用人单位登录 用户注册 求职者注册 用人单位注册

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4-12-13 访问次数:1338


根据《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现将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审核报考资格条件,确定陈宇佳等171名考生进入面试,王扬1名考生进入直接考察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2

二、确认参加面试承诺、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确认参加面试承诺

为确保此次面试工作顺利进行,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填写《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及履行面试事项承诺书》(具体承诺书模版见附件4),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将《承诺书》扫描版文件或照片发至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bhzyxyzp@163.com。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22号楼西面1012室,0779-392081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北海职业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按招聘公告的规定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

4.报名登记表;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含进入直接考察的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周六)举行所有岗位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因专职辅导员岗位二报考人数较多,需进行两轮面试,其他岗位只进行一轮面试,两轮面试均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二)面试地点:北海职业学院(西藏路校区)2号、3号教学楼。

四、面试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

2.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专职辅导员二”岗位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需进行两轮面试。先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并于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当场公布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和具体面试开始时间,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结果和面试时间不再另行对外发布

根据当天实到人数平均分组,每组考生人数不超过30人,每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场,同步进行第一轮面试。每考场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第二轮的面试,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第二轮的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依据,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3.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岗位采用直接考察方式,不需要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

本次教师岗位面试提供参考教材书目信息(具体信息见附件5)。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面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进场前考生遗失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待面试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北海职业学院现场验证。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1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具体面试候考室验证、签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考生在面试时,不得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二)考生在提交《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及履行面试事项承诺书》后放弃面试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将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779-3920815


附件:1.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直接考察人员名单

  3.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岗位表

  4.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及履行面试事项承诺书

  5.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参考教材书目信息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