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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知识宣传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2-07-05 访问次数:10

 

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北海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档案接收保管、入户等方面的工作,沟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共服务。

一、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北海生源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先登录广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实名登记(http://sm.gxrc.com/ReportingSystem/ReportHome/Index),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进行回访推荐等后续服务。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各项就业指导和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办理求职登记等。

(一)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访工作联系电话:

           市:0779-3233533     合 浦 县:0779-7265366

           区:0779-3056029     银 海 区:0779-3220078

          铁山港区:0779-8610659

(二)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QQ群:451465383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请加入QQ群,以方便我们联系。

二、毕业生参加工作的渠道

(一)参加现场招聘会和网上招聘

北海市人才大厦每月定期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各1场、每周固定一场小型现场招聘会,毕业生可免费参加现场招聘会,享受免费推荐就业服务;另还可登陆北海人才网,录入个人简历等相关信息,供用人单位查询和联系,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

(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

我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或聘用,为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社会竞争创造公开、公平、平等的就业环境,招考信息发布在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请广大毕业生及时关注报考。

(三)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计划

服务基层四项目计划是指“选聘高校毕业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项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一般为1-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四项目计划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关的就业优惠政策。各项目的有关政策、招募条件和报名时间等具体详见广西“三支一扶”网(http://szyfw.gxrc.com/)。

图片1.png

(四)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见习时间为3-12个月,在就业见习期内,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

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广西人才网见习频道报名,主动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就业见习有关政策等具体详见广西人才网就业见习频道(http://jyjx.gxrc.com/)

(五)自主创业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北海市由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的SYB创业培训班,免费获得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六)职称初定

档案委托代管在广西各地市级人才服务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普通学历教育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在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含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无需评审,无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人员请登陆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进行线上申报

三、毕业生改派

(一)提供材料

1.改派到北海市:

1)申请人提出书面改派申请;

2)原接收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新接收单位(须是北海市辖范围内的单位)的劳动合同书;

4)就业报到证原件;

2、改派到其他城市:

1)申请人提出书面改派申请;

2)新接收单位所属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改派的证明材料(毕业生接收函);

3)就业报到证原件。

(二)办理程序

因就业等原因须改派到我市或其他城市报到的毕业生,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签署同意改派意见。

四、毕业生档案转递

(一)档案转入

 毕业时,如果毕业生还未找到工作单位或是工作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资格,那么学校会把毕业生档案寄回毕业生生源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保管,已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档案可寄至工作所在地人社部门,也可寄回生源地的人社部门。毕业生如查询档案未到,可凭毕业证到我市就业人才机构开具调档函将档案调回。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l5〕39号)文件规定,仅接收中国邮政EMS(毕业生专用通道)或邮政机要通信局寄来的档案,严禁自带档案或通过其他快递方式邮寄档案(档案接收机构有权拒收)。

★温馨提示:档案转到我市的毕业生,就业后应尽快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二)档案转出

毕业生需将档案转出的,可凭接收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所属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将档案转出。

办理程序:

⒈申请人提供调档函;

⒉完善档案材料,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审批表》;

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出。

工作时限:在办完转出手续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方式转出档案。

★特别说明: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及户籍关系同时在我中心托管的,转出人事档案时需同时或先行把党员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迁出。

 

    联系单位: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509号 人才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毕业生档案到档查询)

0779-3233533、0779-3210303(市本级)、0779-7265366(合浦县)

0779-3056029(海城区)、0779-3220078(银海区)、0779-8610255(铁山港区)

 

 

 

 

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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