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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2-09-13 访问次数:40
市属、区直驻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市试点考核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以下简称定级考核)工作安排,现就我市2022年定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级考核人员范围
我市或区直驻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考核职业(工种)、考核方式及试点机构
2022年3月31日之前,已在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试点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组织实施试点机构名单》(附件1)获得的试点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需重新参加本次职业(工种)等级的定级考核,直接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附件2)备案。
本通知下发之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工作按本通知执行。试点考核机构、试点职业(工种)详见《北海市2022年定级考核职业(工种)、考核方式及试点机构信息表》(附件3)。非我市认定的试点考核机构所考核的结果不予认可,不作为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的依据。
三、收费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除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明确的申报条件外,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满1年、6年、13年及以上的,可分别申报本职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定级考核。
各职业(工种)收费标准及申报条件汇总表详见附件4。
四、考核标准
定级考核标准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按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专家编制的相应评价规范作为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原则上从全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系统抽题或从专家编制的卷库中随机组卷用于定级考核。
五、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定级考核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定级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前完成报名。
(二)考核时间:由北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试点机构发布公告通知确定。
六、防疫要求
试点考核工作必须在遵守我市防疫规定的前提下安全开展,试点机构工作人员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均需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实时监测。
七、报考程序
(一)现场申报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试点机构申报。
2.报考人员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应按所申报职业(工种)综合评定科目考核方式要求提交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评估报告表(详见附件6)(含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交一式三份。
(二)报名审核
1.试点机构在考生递交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并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料真实性存疑的,应函询考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
2.报名审核结束后,试点机构通过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缴费及票据领取
1.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及时向受理报名的试点机构缴费。
2.票据领取。报考人员缴费后,按试点机构要求在规定时间领取票据。
(四)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结果登记及备案;已经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安全要求,如有违反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该科目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及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和兑现工资的证书依据,报考人员务必要妥善保管,遗失不再补发。
6.试点机构在接受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强制捆绑培训。
八、考核结果公示及公布
(一)试点机构应在全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过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到试点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试点机构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试点机构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由北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试点机构按照北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文公布考核结果,统一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的结果登记及备案,考生、试点机构和北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留存一份。
北海市试点考核机构: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3039673
北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投诉电话:2052965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组织实施试点机构名单.xls
附件3:北海市2022年定级考核职业(工种)、考核方式及试点机构信息表.xlsx
附件4:北海市2022年定级考核各职业(工种)收费标准及申报条件汇总表.xls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评估表(1).doc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