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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开始啦!
文章来源:北海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2-12-05 访问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才在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以下简称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
◆重点推荐在全北海全职工作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或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以及各领域具有突出技术技能专长并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已入选自治区优秀专家的不得重复申报和参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得申报和参评(其中,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干部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
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1项以上(含1项,下同)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的完成人;或是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第一的完成人。
(二)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4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实施或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获得2项以上国家级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
级一等优秀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四)在国家级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4篇以上基础科学或7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以上专著(不含合著或编著),且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五)领衔完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解决重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在科技推广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2次以上。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七)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积极推动企业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金融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八)在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医疗领域有突出成就,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
◆推荐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我市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均可自行申报作为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
2.组织推荐。各单位宣传发动,积极推荐申报。所推荐的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应经过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集体研究等程序。
所推荐的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应征求公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统战部门、工商联等部门意见。自荐的专家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牵头开展征求意见以及公示等工作。
◆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电子版材料:《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相关证明材料(PDF文件),刻录到数据光盘。
证明材料中在国家级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代表论文和公开出版专著只需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或发明专利,附上相应证书复印件即可。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加盖公章确认。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于12月8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9-2022755,bhrck@163.com
附件:2.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